2025年下半年,国际工程行业落地了数项具有突破性的跨境资产证券化案例。
徐工机械,2025年6月在深交所成功发行全国首单全境外应收账款入池的资产支持证券——徐工机械应收账款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带一路)。同年12月,继续发行徐工机械应收账款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带一路)。
中交一公局,2025年12月成功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票据,首次实现建筑央企海外资产的证券化入池。

中工国际,2025年12月中工江苏成功发行中信建投国机保理第2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带一路)。该期专项计划不仅是央企首单全部由海外应收账款构成的ABS,也是市场首单“一带一路+绿色”双贴标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上述突破性案例,证明了以跨境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进行的证券化,在技术、法律和市场上是可行的。
“十五五”期间,各家建筑央国企出于盘活境外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结构的需要,探索跨境资产证券化已有可参考借鉴的先例。结合各方面的动向,在“十四五”收官阶段,有关的政策铺路、经验积累和体系搭建已有眉目,释放出强烈的行业信号。
政策导向层面,“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 “稳步发展资产证券化”。坚持高质量发展,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未来国内的资本市场将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逐步接纳、适配跨境资产证券化、为发行和交易清除制度障碍。综合来看,“十五五”期间的有关政策将深刻汲取“十四五”期间建筑央国企境内资产证券化推广过程中的得与失。未来的政策体系可能呈现两面性,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激励资产证券化的手段,优化境外的存量资产结构;二是敦促夯实境外资产质量,审慎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实践基础层面,建筑央国企在境内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经验日益成熟。

▲“十四五”期间应收账款ABS年度发行情况

▲“十四五”期间应收账款ABS前十位原始权益人

▲“十四五”期间应收账款ABN年度发行情况

▲“十四五”期间应收账款ABN前十位发起机构
国内头部券商也已构建起了全谱系的服务能力,在应收账款、供应链、基础设施等资产证券化领域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境内操盘的全流程经验(结构设计、发行、销售等)可在一定程度上为跨境业务提供技术模板和团队基础。2025年末突破性的跨境资产证券化案例也为后续的借鉴和推广提供了可复制的标杆。
同时,建筑央国企在境外承建的大量基础设施项目,已形成了规模可观的应收账款、运营收益权等存量资产。为持续、批量化地开展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充足的资产来源。
体系准备层面,结合2025年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来看,其中有多项核心举措响应了跨境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关键堵点。
一是强化专业服务支持。《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拓展提升金融、法律、财会、咨询等专业服务,增强金融机构跨境服务能力。此举将有助于提升资产证券化所必需的跨境法律尽调、资产评估、信用增级、产品发行等全链条的中介服务能力。
二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有助于汇集信息、标准和渠道,对跨境资产信息登记、项目对接构成支撑,显著降低项目搜寻和初始信任成本。
三是提升企业自身能力。《指导意见》强调引导企业科学制定国际化战略,加强跨国经营管理培训,提升海外经营合规水平。此举有助于建筑央国企从源头上提升境外资产的质量和规范性,使其未来更容易满足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的入池标准。
企业准备层面,建筑央国企已设立专门的资本运营平台,专责资产盘活和金融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企业内部已初步具备推动跨境资产证券化的专责机构和人才储备。
2025年11月,中建六局与中建丝路实施战略性整合。整合后,双方将打通 “投资-设计-建造-运营” 全产业链环节,实现 “投资牵引+施工落地” 的双轮驱动。
从推进资产证券化的角度来看,12月30日,中建六局(中建丝路)成功发行中建集团首单写字楼持有型不动产ABS(机构间REITs),成为存量资产盘活与金融资本运作的重要实践和样板案例。中建六局(中建丝路)以此次发行为契机,可进一步挖掘与培育优质存量资源,持续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多元化资产盘活路径。
尽管行业信号强烈、政策环境改善,但是,跨境资产证券化在实操层面仍然面临诸多核心挑战。
一是基础资产质量。境外项目分布在多个不同国别,执行资产筛选与尽职调查的难度大。摸清境外债务人实际偿付能力需要更高的成本。有关监管机构和投资人则对违约资产的跨境追索保持高度关注。
二是现金流归集路径。境外项目回款涉及多国账户、外汇管制和税务问题。跨境支付通道的合规性、通畅性是监管层面着重关注的要点。
三是法律合规问题。跨境资产证券化涉及资产所在国、SPV设立地、发行地等多重的司法管辖。涉及交易数据和信息跨境传播的情况,可能会受到当地的数据隐私法规的限制。
四是市场操作层面的风险。包括汇率波动、信息披露、监管协调沟通等。这会直接影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最终融资成本和发行效率,对中介机构的销售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综合来看,建筑央国企在“十五五”期间,很可能会将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扩展至国际工程领域。目前,这一发展趋势已初现端倪,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市场中已出现突破性的实践案例。
未来,建筑央国企跨境资产证券化的关键在于风险控制。构建穿透境内外的成熟资产现金流管控和风险隔离体系,将推动“创新案例”进一步推广为“行业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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