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集团总公司、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施工企业创建优质工程,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选办法》(津建协〔2016〕134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细则(试行)》,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海河杯”奖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已进入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库,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竣工。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新建工程,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选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
二、“海河杯”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工程简介1份
由工程概述、工程照片和工程总平面图组成。工程概述限800字以内。工程照片提供10张,其中不同角度的全貌照片不少于3张,特殊部位(如:屋面、地下室等)照片不少于2张,不同功能房间照片不少于3张。照片可用A4规格纸彩色打印,照片尺寸15.2cm×10.2cm(6寸),并在每张照片下方标注部位说明。提供的总平面图能反映申报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标明申报工程。工程简介单独装订,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采用书面申报与电子版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2、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登记表
3、工程承发包合同(联合承包合同)及参建单位分包合同(需加盖参建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政府批复文件
5、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6、天津市建设工程“结构海河杯”或“优质结构评价”证书
7、市级文明工地证书
8、优秀项目成果、优秀QC小组成果或BIM技术应用成果至少1项的证书(当年发布提供证明)
9、工程相关佐证材料(如绿色低碳、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等新技术应用证明;工法、专利证书等)
10、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单位承诺书(应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11、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汇总表(只提供电子版)。
书面申报要求:按顺序做好申报目录并标注页码。
第1项和第10项提供原件
第2~4项提供复印件
第5~9项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电子版申报要求(拷U盘):
第1 ~10项提供清晰的PDF版电子扫描件
第11项提供Excel版
三、申报“海河杯”奖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受疫情影响,为减少聚集,每申报单位只受理一次),项目单独申报概不受理。申报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表》,表内签署意见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申报表无效;
2、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真实、有效;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字迹、印章清晰;
4、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工程地点、总造价、质量评价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应附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四、申报时间:2022年9月5日至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受理地点:天津市建筑业协会209室(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
联系人:李文强、廖晓婷 联系电话:23529049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tjjzhy.org
附件:
1.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表
2.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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